第17章 菲莎·伊纽特 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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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群狗头人除了拥有原始的冶铁术外,好像再没有值得一提的技术,它们连衣服都不穿,比里奥想象中的狗头人更加原始。

可是它们有那么多编织工艺完善的柳条筐,还有纺织工艺不差的亚麻袋。

就连里奥所在的村庄,那些村妇也少有这种巧手。

里奥不相信这是狗头人自己的手工。

哈士奇人张着嘴,傻傻的看着里奥,却没有说话。

里奥立刻警惕起来,这就是他不想放狗头人部落离开的原因。

他当然想彻底清剿这个和河湾营地近在咫尺的狗头人部落,清除对方产生的威胁。

但是一百只狗头人拼死反抗起来,那就是一百头有组织的野狼,也不是那么轻易好对付的。

一番血战,民兵团肯定也要死伤不少。

更何况他这支五十人的队伍,有一半人的战斗力并不比狗头人强,只能算是跟来充数助威的。

驱赶它们,又无法保证对方会安安静静的离开。

难保狗头人一时间想不开,联合周边的其他异族,杀一个回马枪。

甚至变成游击队,游荡在河湾营地附近,袭击落单的村民和巡逻兵。

最好的办法,当然是大华夏的最强战术——怀柔。

通过相对温和的经济和政治手段,笼络其他的民族或国家,使其归附自己!

果不其然,这刚刚“招安”没一会儿,一个小小的细节,就暴露了狗头人的秘密。

在里奥逐渐严肃的注视下,哈士奇人喉咙里咕噜半天,才憋出一个里奥听得懂的词语。

“野民……”

里奥的表情彻底严肃起来。

野民,是和领民相对的词语。

领民,指贵族领地里,长期纳税、服役并获得领主庇护的平民。

野民,指的是拒绝纳税和服役,同时也不享受领主庇护的个体。

如果说领民是贵族手里温顺的羔羊,那么野民就是呼啸山林的狼群,他们在人们的口中有更响亮的名称。

山贼!

强盗!

劫掠者!

数百年前,尚处于氏族社会的北境人族加入了强盛的奥兰蒂斯帝国,北境的至高王、氏族的大酋长、战神提尔的长子血脉,摇身一变,成为北境大公爵。

名下十多个大部族的酋长,就成了帝国分封伯爵,而那些拥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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